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根据《厦门市翔安区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翔教〔202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厦门市翔安区第一实验小学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招生原则
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我校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免试入学。
招生对象
户籍在我校招生片区内且符合“两一致”要求或居住在我校招生片区且内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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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一)网上预约登记:2020年6月10日-6月15日通过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进入平台进行预约登记:
(1)电脑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https://ixm.gov.cn)。
(2)微信关注“i厦门”公众号。
(3)安装“i厦门”APP。注册登录后,进入“服务”->“文化体育”->“户籍入学”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二)现场补报名:现场补报名时间为 7月11日至12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
因网上登记有误造成审核不通过或在2021年6月16日-7月12日期间落户的适龄儿童,可在下面的时间点到现场补报名。
时间:7月11日、1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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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办法
实行划片招生,招收我校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我校招生片区:新兴、新店社区、首开领翔国际、泰禾红门小区,东坑、湖头村、翔安南区安置房小区。
1.招生对象的界定:
(1)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具有片区户籍,但未符合“两一致”的对象,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2日。超过截止日期,但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证明至翔安区教育局登记,届时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我校片区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本片区内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以上,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的。
上述①-③条款,还应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我校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招生工作小组于报名前1周对外张贴招生公告、向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监护人应于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参加新生谈话或现场确认。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说明原因,经批准后给予补报,若学额已满,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则学校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会同镇(街)政府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3.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要求:首页、家长页、学生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双面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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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防接种部门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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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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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学校位置(点击下面地址可直接导航)
厦门市翔安区第一实验小学-东门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朝新路与新店育才路交叉口西北方向50米
2.报名流程:和鸣楼1楼缴交材料—2楼进行面谈,材料未齐者可到梧桐楼1楼休息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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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疫情防控,现场报名时一名适龄儿童仅限一名家长陪同,入校时请佩戴好口罩,配合测温扫张贴码,出示健康码。
4.学校招生工作办事部门:教务科,联系电话:7628018
5.受新冠疫情影响,招生工作相关时间和安排若有调整,再另行通知。
6.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有效期一年。如有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翔安区第一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