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2021年市区教育部门招生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1.我校招收户籍在祥吴社区(宋坂里除外)、美地雅登小区、翔安北区安置房小区、春江里居住区(蔡厝户口海域失地政策照顾对象)、朱坑村,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5 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祥吴社区宋坂里、汇景新城小区、宝嘉誉园小区(2019年7月13日前落户适龄儿童)过渡期(2020-2021年)实行双向选择,可选择福建教育学院翔安附属第一小学和翔安实验学校其中一所填报,若当年翔安实验学校“两一致”入学适龄儿童大于招生学位时,则采用摇号的方式,从填报实验学校的祥吴社区宋坂里、汇景新城小区、宝嘉誉园小区适龄儿童调剂回到福建教育学院翔安附属第一小学就学。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登记报名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预约登记
2021年6月10日至15日。家长可电脑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https://ixm.xm.gov.cn)或微信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也可以安装“i厦门”APP,注册用户名进入“i厦门”里的“服务”选择“文化体育”里面的“户籍入学”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第二阶段——现场补报名
1.补报对象:因网上登记有误审核不通过或没接到短信的适龄儿童。(备注:经“i厦门惠民平台”系统审核确认通过的对象,将在7月5日-11日向家长预留的手机发送审核确认通过短信,该对象无须再到学校现场确认。)
2.补报时间:7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补报地点:翔安区实验学校综合楼三楼教务科
4.现场报名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①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审核)及复印件(缴交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正面:首页+学生页,反面:父亲页+母亲页,正面上方写上家长联系电话)
②房产证原件(审核)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①疫情防控期间,须戴好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方可进校,请予以理解和支持。
②学校工作人员引导到综合楼二楼道德讲堂排号等候,再由引导员按序号叫到教务科确认报名。
③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旦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本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
1.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0日。超过截止日期,但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片区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提供家庭户口本、产权证明至翔安区教育局登记,届时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我校的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以上,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户籍落户及片区实际居住均应在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亲确无房产,父(母)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预告:1.“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实际居住和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片区时间均应满一年以上。2022年起将严格执行“实际居住一年”条件;2.从2022年开始,上述①-④条款,还应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于所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严格按照《翔安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意见》实施。
五、入学通知书领取方式
请家长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于8月中下旬指定时间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92-7807791
七、其他事项
本《通告》如有未尽事宜,以翔安区教育局《招生意见》为指导,经请示归区教育局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