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思明区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户籍在“莲花五村社区”、“龙山社区”和“华福社区”或居住在“莲花五村社区”、“龙山社区”和“华福社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的界定
(一)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地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二)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 2021年7月12日。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适龄儿童由思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莲龙小学是思明区“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 50%,且持有该房屋产权一年以上,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户籍及在该房屋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 年 8 月 31 日前落户及入住,下同),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的直管公房或保障性租赁房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户籍及在该房屋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实际拥有并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落户该址并在该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三、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7月11日、7月12日(上午 8:30—11:30;下午 2:30—5:30)
四、报名地点
厦门市莲龙小学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前一周内,适龄儿童的家长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二)现场报名时,由一名家长携适龄儿童,凭《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入校,按预约号的先后顺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
2.户籍材料: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首页、两位监护人页和儿童页共4页,都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上);
3.住房及居住情况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房屋权属证明。
4.请家长携带身份证与适龄儿童一起佩戴口罩、出示闽政通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
六、招生原则
因今年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计划招生人数,为保障片区内适龄儿童就学,思明区教育局通过协调周边紧邻片区学校及有接纳能力的学校,提供少量学位接收我校溢出生源,基本原则如下:
(一)符合莲龙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招生办法:
1.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若新学年其兄、姐仍在我校就读的,可优先接收。(提供其兄、姐具体就读信息,由我校核实)
2.其余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以其落户我校片区时长为序,顺位接收。
3.家长按序填写志愿,且须填满四个志愿。依据“位次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二)不符合莲龙小学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寄户、挂户、人户分离或落户及实际居住时长不满一年等情况,给予现场报名,学校收集相关信息上报思明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七、新生发榜
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并根据通知到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八、咨询电话
许老师19959281331;王老师1380609197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厦 厦门市莲龙小学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