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根据《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思明区2021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思教【2021】60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招生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报名时间
7月11日、12日两天
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
三、招生对象及界定
1.凡持有本片区的常住户口以及符合政策要求的港、澳、台、华侨、外籍、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为此次招生的对象。
2.片区内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的条件: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地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3.我校为“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本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且持有该房屋产权一年以上,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户籍及在该房屋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落户及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的直管公房或保障性租赁房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户籍及在该房屋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实际拥有并持有效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落户在该址并在该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在2019年8月31日前(含2019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4.若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则按适龄儿童落户我校片区时长为序,按序顺位,依次录取,未录取者将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接收学校。
四、招生范围
1.洪文社区居委会(部分):洪文社区的莲前东路以南住宅。
2.莲翔社区居委会(部分):莲翔社区 (不包括源泉山庄A地块:前埔六里1—20号)
3.莲云社区居委会(部分):西林东路119号,131-153单号、165-173号、202-206双号(永裕花园)、295-413单号,云顶岩路30-34、35-43单号;原农科所管辖地段;(西林东路21号、莲前西路702号、708号);墩仔小区(西林东路1-7单号);云顶岩路45-47单号;禹州云顶国际(莲前西路710-736双号)
4.瑞景社区。
五、招生办法
1.报名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持户口册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并关注瑞景小学公众号,网上进行报名时间的预约。
2.按照预约时间到校报名登记,报名时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到校报名登记,并提供如下材料,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若与学校招生条件有不符情况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接收学校: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片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将户口首页、父母页、学龄儿童页印在同一张A4纸)。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发票,或无房证明原件、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及直系子女的相关证明)。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3.适龄儿童因病需要免学或缓学的应在接到《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三日内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报名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统一处理。
4.温馨提示:为做好疫情防控,家长务必配合学校做好防疫措施方可进入学校。一名家长携带孩子到校,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入校人员八闽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校园办理。办理时注意手部清洁,保持一米距离,不扎堆。办理后立即离校。
六、报名地点
厦门市瑞景小学一楼
七、发榜时间
八月中旬将通过“厦门市瑞景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新生录取情况查询方法。
八、咨询电话
0592-5966572
(工作日8:30-11:30,下午3: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