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咨询关于关于拆迁对象如何就学的问题。
网友:2020年为配合政府拆迁建设工作(东部体育会展新城),在党的正确领导和号召下,我们积极响应号召,签订拆迁协议,搬离世代生活的地方。当时选择的是货币化补偿方案,并自购商品房在国贸学原,由于国贸学原计划是2023年交房,所以2022年暂时无法落户。 我学习厦教发【2022】23号《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该通知对拆迁的招生有做了规定:(五)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对于没有住在政府安排的住所,自购商品房还没交房,按照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是不是可以凭购房合同,就近办理入学。
对此,翔安区教育局答复:经核实,因国贸学原楼盘尚未交房也未落户口,不符合南部新城招生有关条件。待交房后,我局会根据实际就学需求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就学。您若属征拆对象,且有就学需求,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申请统筹,经确认符合统筹的对象,我局会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具体可电话咨询7889786。
经核实,因国贸学原楼盘尚未交房也未落户口,不符合南部新城招生有关条件。待交房后,我局会根据实际就学需求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就学。您若属征拆对象,且有就学需求,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府申请统筹,经确认符合统筹的对象,我局会根据各校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具体可电话咨询7889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