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适龄儿童,因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厦生活,申请在我市就学的,于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厦门市台联”微信公众号“就学备案”入口申报相关信息,经市台港澳办审核后,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在行政区内小学就读。
2.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分为以下四类:
(1)是其父(母)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海沧区教育局根据其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
(2)是其父(母)为厦门市非海沧区户籍的,应回父(母)户籍所在区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入学;
(3)是其父(母)为海沧区户籍的,录取条件和办法参照其父(母)户籍所在片区学校的招生办法;
(4)是其父(母)既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厦门市户籍的,申请就读海沧区公办学校,应满足父(母)近一年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的条件,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华侨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区侨办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4.外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海沧区入学的,经海沧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香港、澳门、华侨及外籍人员子女办理入学须于6月21日-6月23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1号海发社区7楼)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