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基〔2022〕23号)和《翔安区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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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 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1.网上预约登记:2022年6月10日至15日。家长可电脑登录“
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s://ixm.xm.gov.cn)或微信关注“
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2.片区学校现场报名确认:7月11日(网上登记审核通过对象不必再到片区确认)
3.片区内的“两一致”适龄儿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登记的,视为放弃在翔安区就读学位。逾期需要回原籍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报名地点
新圩中心小学综合楼二楼电教室
五、本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我校实行划片招生,招生片区为中澳城、上宅村,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房产是实际住所)。
在中澳城有购房且实际入住,虽户口未迁入,可向我校申请入学,我校会组织教师入户调查,若情况属实,学校在确保招收户籍内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学位接纳的,报区教育局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给予录取。
2.片区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超过截止日期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款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 50%,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 8 月 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上述①-③条款,还应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于所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实际居住和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片区时间均应满一年以上。
当学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数超过学校学位数时,录取原则参照上述条件。同类对象的报名数超过学校学位数时,则通过统筹或电脑随机摇号决定录取名单,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就近统筹到其他学校就读。
(三)在规定时间时间由家长或监护人的带领到校报名登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翔安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由翔安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翔安区教育局,由翔安区教育局及所在镇(街)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处理。
(四)片区招生对象(两一致)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翔安区学生信息确认表》(现场报名时由学校打印,家长签名确认);
2.《翔安区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
3.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即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册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4.预防接种证明原件(现场报名前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预防接种证明,如有漏接种的应及时补接种);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凭证;近半年水电费发票)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本招生方案由翔安区新圩中心小学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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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户口本复印件模板(A4纸正反面复印)
翔安区新圩中心小学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