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一年级新生:符合一年级招生报名条件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 2015 年 9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违规招收未及龄和超龄儿童入学(本区户籍超龄去年有办理缓学手续的儿童也可报名)。
二至六年级转学生:原则上只招收户籍迁入本区的适龄儿童,且片区招生对象须符合“两一致”原则。
1.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我校片区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父亲或母亲在海沧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1年8月31日前入住,上一年或当年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下同)。
说明: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产权比例相加,或产权具有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显名登记的并与其祖父或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产权比例相加,超过50%以上的,均视同符合拥有50%以上的要求,下同。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实际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③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父(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上述(1)-(2)条款,还应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属同一父母且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实际居住一年以上”指的是实际居住和适龄儿童户口迁入片区时间均应满一年以上。
说明:若入学矛盾特别突出,当本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数超出学位数时,按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片区年限排序录取,落户年限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
因政府拆迁需要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审核确认后,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拆迁户须于6 月 21 日-6 月 23 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海沧区滨湖北二路 1 号海发社区 7 楼)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
2.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入学
(1)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含港、澳、台、外籍儿童);
(2)符合政策照顾的引进人才、留学人员、高技能人才等人员子女;
(3)符合政策照顾的军人子女;
(4)本区户籍拆迁户且在我片区购有房产人员子女。
二、招生范围
我校小学部招生片区为:
1.石塘村水头社、水头新村、排头新村、东坑社;
2.金海苑、海上明珠、滨海阳光、绿苑新城、滨海上城、蓝湾半岛、彼岸、维多利亚、东坑安居房。
三、报名时间与方法
(一)报名时间与方法
网上预报名时间均为6月9日-6月16日,家长可登陆 “
i厦门”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ixm.xm.gov.cn)或微信公众号“
i厦门”进行网络报名。现场补报名、缓学生再报名时间为7月10日、7月11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再到现场补报名)。6月17 日-7月11日期间户籍新迁入海沧区的适龄儿童可于7月10日-11日至现场报名点进行补报名。
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为7月15-17日,注册时应提供以下3种材料:
1.《海沧区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由各街道授权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发放);(若没有收到,可不提供)
2.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即适龄儿童与父(母)同册的海沧区居民户口簿;
3.接种证明原件(注册前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预防接种证明,如有漏接种的应及时补接种)。
备注:若学生入学年龄超过规定的入学年龄,需提供缓学材料。网上预报名时间与路径同上,并于6月17日-6月19日至海沧区教育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一年级新生各政策性照顾对象报名时间与方法:
录取方式:经教育局审核材料符合条件者按区文件要求录取。
(三)二至六年级转学生报名时间与方法
1.二至六年级转学登记办法。
符合参加海沧区转学基本条件的户籍转学对象,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
i厦门”报名,并准确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错过网络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海沧区转学报名,不再组织补报名。预登记时间:6月27日-7月6日和8月1日-8月4日。
2.二至六年级转学录取办法
①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
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2022 年 9 月(含 9 月)之后购房落户入学(转学)对象,同城区公办学校之间不互相转学。
②“两一致”的本片区转学对象录取办法:当“两一致”的片区转学对象报名数超出片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
二至六年级转学须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 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我校于8月30日前会短信通知家长是否转学成功。
注意:预登记不代表录取,视实际学位情况而定,录取与登记先后顺序无关。
温馨提示
1.由于片区内户籍学生不断增加,后续学校预计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发布招生预警。
2.所有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如查出弄虚作假,取消录取资格;
3.网上预登记顺序与招生录取顺序无关,请务必认真填写相关内容,符合条件的尽快办理落户手续,以免耽误学生入学;
4.海沧区教育局位于海沧阿罗海沃尔玛对面海发社区大楼7楼;
5.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6885617
6.欢迎您关注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微信公众号,更多招生信息或将通过学校公众号发出公告
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小学教务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