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3〕21号)、《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集教〔2023〕45号)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我校招生划片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两一致”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时间
(一)网上信息登记
2023年6月5日-12日、7月9日-10日。家长可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2023年6月9日-7月8日期间户籍新迁入的适龄儿童可于2023年7月9日-10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
(二)现场报名确认
2023年7月9日-10日(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7月8日-10日新落户的对象须到乐海小学现场登记)。
三、本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本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二)本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本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本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对于“寄户”“挂户”等适龄儿童,应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
(三)本片区招生对象登记信息及办理入学手续
1.登记信息。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应于2023年6月5日-12日、7月9日-10日期间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经学校网上审核后确认入学片区。
2.办理入学手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30日到录取学校注册报到(无需携带儿童),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报到者,应在7月27日前向录取学校提出申请。
(四)本片区招生对象办理入学手续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录取通知(“厦门i教育”报名录取页面);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
①正面:首页+学生页;反面:同册的监护人页;
②如果监护人不同册,另交监护人所在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
③如果户口本信息无法体现监护人的亲子关系,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④首页复印件空白处写监护人以下内容:名字+联系电话+工作。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咨询电话:0592-6199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