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3〕21号)及《集美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集教[2023]45号)精神,制定我校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灌口第一社区、灌口第二社区、黄庄居委会、双乐社区、上头亭居委会、铁山居委会及浦林村的潮瑶、刺林内、林坑、杜岱村4个自然村户籍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我校为“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母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包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即在2022年8月31日前落户及入住,下同),上一年或当年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上述租住房屋仅指租住单位的直管公房)。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三、报名时间
(一)网上信息登记
2023年6月5日-12日、7月9日-10日。家长可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_ijy)进行网上登记。
注意事项:
1.因我校为“热点学校”,已落户的家长请于6月3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登记时,请家长提前准备好资料,如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本、出生证等,如实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网上登记时,若对落户时间有异议,应在6月30日前致电我校提出修改申请(电话: 6092795)
3.网上登记成功后,将进行信息审核,审核结果将于7月初公布,请及时关注“厦门i教育”报名界面的审核信息。
(二)录取办法
1.根据摸底数据,2023年秋季我校片区内一年级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已超过招生计划数。对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将根据学位数按适龄儿童落户时间排序录取,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落户时间排序录取,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排序录取,录满为止。超出我校招生计划数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至其他学校就读。
2.若您孩子的报名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待分流”或“审核不通过待统筹”,请于7月7日—7月8日网上填报志愿学校。
3.志愿学校优先接收“审核通过待分流”对象,剩余学位再接收“审核不通过待统筹”对象。采用“落户时间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逾期未填报志愿的对象将由区教育局在接收完已填报志愿的对象后根据剩余学位进行统筹。
4.若您孩子的报名审核结果为“审核不通过”,此类对象由教育局直接统筹,不需要网上填报志愿。
(三)报到注册
网上报名界面显示“审核通过”且录取学校为“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的适龄儿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30日到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注册报到,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户籍适龄儿童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注册报到者,应在7月27日前致电我校提出申请(电话:6092795),经同意,可适当推迟注册报到时间。未申请而逾期要求注册报到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未经同意不报到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到者,学校将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义务教育法》,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
(四)片区招生对象办理入学手续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录取通知(“厦门i教育”报名录取页面);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房产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咨询电话
0592-6092795
厦门实验小学集美分校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