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 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根据《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集美区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集教[2023)45号)精神, 制定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意见。
01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02
招生对象及时间
(一)招生对象
董任路以东、九天湖路以南、杏林北路以西、杏前路以北范围内的内林社区、杏北社区 ( 99 度城、橡树湾小区)户籍户口以及内茂村、董任村户籍户口,或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登记时间
1.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
(1)网上信息登记:2023年6月5日-12日、7月9日-10日。家长可登录“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_ijy)进行网上登记。2023年6月9日-7月8日期间户籍新迁入集美区的适龄儿童可于2023年7月9日-10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
(2)现场报名确认:2023年7月9日-10日(若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7月9日-10日新落户的对象须到现场登记)。
2.符合政策规定的台、港、澳、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
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7月3日。
报名方式 :现场网络信息登记。
登记地点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25、26、 27号窗口。
符合政策规定的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分别由集美区人武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集美消防大队统一报送。
逾期未登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
03
招生办法
(一)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1.符合“两一致”原则
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根据审核结果,于2023年7月30日携适龄儿童到接收学校注册报到。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到者,应在2023年7月27日前向录取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注册报到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注册报到者,应书面向学校或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应及时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3.“寄户”、“挂户”适龄儿童:对于“寄户”、“挂户”等适龄儿童,应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入学。对不符合片区招生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寄户、挂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接收学校。
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
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在集美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民办小学填报志愿,采取“落户时间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进行录取。
集体户按照适龄儿童户口落入本区时间排序,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相同的,按父(母)落户本区时间排序,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5.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录取通知(“
i厦门”报名录取页面);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完退回,复印件1份)。
04
2023年秋季转学登记办法
(一)登记对象
1.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二至六年级)。
2. 未在区属中小学就读的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
(二)登记时间
7月5日-6日、 8月2日-3日,逾期未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在集美区转学的机会,不再组织补登记。
(三)登记方式
1.集美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关注“
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登记。
2. 港澳台侨外适龄儿童因家长在集美区购房或工作,需转入集美区就读的,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于7月5日、8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到区教育局432室登记。
05
注意事项
(一)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
1.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集美区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港澳台侨外籍及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入学对象、随迁子女家长须于2023年7月30日持录取结果短信携适龄儿童到校注册。
2.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
(1)本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
(二)2023年秋季转学
1.请家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在集美区转学的资格。
2.报名登记不代表转学成功,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能否转学无关。
(三)招生工作咨询电话:6078136 6078050
06
各项材料装订及复印要求
(一)复印要求:
1.户口本材料(户口本首页、孩子信息页、户主信息页或父母信息页)用一张A4纸复印。首页和孩子页复印在正面,户主信息页及父(母)信息页复印在反面。
2.其他证明材料分别用A4纸独立复印(正反面复印)。
(二) 装订要求:报名时,请对照本通告,找到对应的生源类别,再将所有材料按相应的“应提供的材料”顺序装订。
本招生工作简章由集美区内林小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