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规范我校招生行为,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厦教发[2023]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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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组织市教育局核准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一)对象要求
1.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且户籍在东方新城的适龄儿童。
实际居住在东方新城且持有东方新城产权,或者实际居住在东方新城且持有东方新城房屋的三类合同之一(即购房合同、拆迁安置合同、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租赁合同)的业主直系子女。
2.今年在学位有剩余的前提下,首开领翔上郡片区的业主直系子女可申请就读我校,若申请人数超出我校剩余学位时,则采用摇号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省教院一附小就读。
(二)条件要求
1.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4.我校为热点学校,片区招生对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③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
三、报名时间和流程
(一)网络报名
1.报名对象、时间
(1)2023年6月18日前落户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日—6月18日
(2)2023年6月19日至7月10日期间新落户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2023年7月8日—7月10日
2.登记方式可以选择电脑或微信端
(1)微信端:
手机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m_ijy)→公安实名注册“厦门i教育账号”并登录→点击公众号左下角的“热门应用”-“入学一件事”-“小学一年级”-“小学户籍报名”-“我要报名”-“网上信息登记”,选择“市属”、报名的市属校和户籍类型进入。
(2)电脑端:
电脑访问“厦门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公安实名注册“厦门i教育账号”并登录网站首页→在市级“热门应用”中,找到“入学一件事”点击“进入应用”-选择“小学一年级”-“小学户籍报名”-“市属校户籍小学预登记”,选择学校,点击“开始报名”。
(3)登录后请先账号注册并认证
家长报名登记前需要先以家长的身份在 “i教育服务平台” 注册账号(勿以学生身份注册),并完成初级实名认证,完成以上步骤后才可继续进行在线登记。
网上报名登记时,请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如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本、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租赁合同等。
(4)网上登记技术咨询电话
①厦门i教育平台注册电话咨询:0592-5051516
②市属校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0909-353
3.便民服务
6月17日(周六)上午9:00—11:30,学校为不懂网络登记的家长在德翔楼(一号楼)图书馆提供现场便民服务。(入校需携带智能手机和如下材料原件:户口簿、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租赁合同等。)
4.经“i教育”系统审核确认通过的对象,学校将在7月10日前向家长预留的手机发送“审核确认通过”短信,此对象7月10日无须再到学校现场报名。
(二)现场补报名
1.补报对象:因网上登记有误审核不通过,没接到短信,或其它特殊情况。(已在网上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报名)
2.补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
上午9:00—11:30
3.补报名地点:厦门市新翔小学“德翔楼”二楼体育馆
4.现场补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1)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
复印件复印要求:A4纸正面(上)户主页、(下)适龄儿童页;背面(上)爸爸页、(下)妈妈页,并在正面右上角写上父母双方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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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权证或房屋购房合同、厦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租赁合同、拆迁安置合同原件与复印件。
(3)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例如购房合同为父亲,户主为母亲则需额外提供结婚证)
(三)温馨提示
1.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经确认后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区学校就学。
四、核实录取
学校审核,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通知领取录取通知书。
五、特别说明
1.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学校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补报,若学校学额已满,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由教育主管部门依《义务教育法》处理。
2.符合政策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以及享受政策照顾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入学办法,依据《厦门市2023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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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0592-288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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