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本校施教片区或居住在本校施教片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一)网上信息登记时间及方式:6 月14日至 6月24日,本区户籍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外籍适龄儿童通过“ i 厦门教育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xmedu.cn)或微信公众号“厦门i教育”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无上网条件、6 月25日至7月10 日期间落户我区、因故错过等原因未进行登记的,可于 7 月9 日、7 月10日进行网上信息补登记,也可携带相关就学材料至槟榔小学现场登记,学校将组织线下咨询。
(二)初审结果查询/统筹志愿填报时间:7月9日至7月10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网上信息登记的初审结果(网上信息登记成功且初审通过者无需到片区学校现场报名)。需要统筹的家庭户适龄儿童和
集体户适龄儿童,分别填报志愿。
(三)统筹结果查询时间:7 月19日。有填报统筹志愿的家庭户适龄儿童和
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统筹调拨结果。
(四)录取结果发布时间:8月1日。家长登录系统,查看录取学校。符合政策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一)片区招生对象的界定
1.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地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2.我校属于入学矛盾特别突出的“热点学校”,招生对象除符合“两一 致”外,根据我区实际,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 50%,且持有该房屋产权一年以上,下同)的,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落户该址并在该房屋居住一年以上(2022年8月 31日前落户及入住,下同),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的直管公房或保障性租赁房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落户该址并在该房屋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
③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实际拥有并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落户该址并在该房屋居住一年以上。
④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落户和实际居住均一年以上。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内的小学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二)2023年6月12日社区居委会于网上信息登记前向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查看初审结果或填报统筹志愿、查看最终录取结果。
(三)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4.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相关事项
(一)2023年7月11日至8月31日期间落户我区的适龄儿童,应向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补报。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学校将与户籍地社区居委会联系了解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做好入学追返工作,并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和户籍地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适龄残疾儿童因各种原因确需缓学的,应在接到《就学建议书》或《入学通知书》后1周内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适龄儿童免学缓学申请表》,并附区级以上医疗部门相关有效证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批后,该生所属居委会和所属施教片区小学登记备案。
(三)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保障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合法权利。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学校应动员家长将户籍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学,户口迁离截止时间为 2023年7月10日。
六、本校招生片区
(1)槟榔社区
(2)湖光路79—87号,湖光路88—101号,凤屿路302—320双号。
七、招生咨询电话
手机:13375927767
固话:0592—505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