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根据同教〔2018〕90号文,本校2018年秋季拟招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的条件及要求如下:
一、招生对象:我校服务片区户籍或居住在我校服务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要求: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家长事先准备好下表中列出的不同类型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 |
招生类型 |
招生范围 |
材料缴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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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生源类别,需提供材料 |
2.共性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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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至 7月9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3:00-5:00 |
片区生(两一致) |
2018年7月9前户籍已在本校施教片区:1.潘涂社区三落里、前宅里、向东里、下栏里、四口灶;2.洪塘头社区:霞阳一里、霞阳二里(孤单厝)、蔡店;3.原乡园墅小区、海尚国际小区等。 |
①《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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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用A4纸复印正面(户口簿主页、学生页),背面(父亲页、母亲页);要求在正面的空白处签上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②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双面复印); ④离园手册原件。 |
片区内购房未落户 |
因父(母)在本施教片区内购置房产并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
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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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片区(上报区教育局审核招生) |
具有厦门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监护人经商 <含创业>、务工且生活基础改变半年以上的,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可提出跨片区就学申请。 |
① 《同安区2018年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 ②从业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租房协议(须经租住地社区签署核实意见),水电缴费票据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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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3:00-5:00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通过“i厦门”积分报名,且积分达到我校录取线的适龄儿童。 |
① 按“i厦门”平台要求缴交材料。 |
说明:
1. 超过截止日期(7月9日)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2. 招生顺序:片内生(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购房实际入住者子女、符合政策照顾子女、协议招生对象)、跨片区和外来生(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他适龄儿童。
3. 符合政策照顾子女、协议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同片区生,具体缴交材料请参照同教〔2018〕90号文。
4. 招生电话:0592-71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