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区教育局通知,原定于2020年2月4日补充受理公办小学转学,2月10日受理公办中学转学,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全力保障师生和群众健康安全,决定取消现场申请受理,改为“不见面”的网络方式受理。具体通知如下:
★转学对象★
本校转学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条件外,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必须持有学生户口所在地的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为防止择校现象,不符合相关条件规定的,原则上不能转学。原省级示范小学招生对象除应符合“两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亲或母亲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满一年,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②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上述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所属片区★
中山社区居委会
文安社区居委会
鹭江道社区居委会
营平社区居委会
(营平路3-55、2-80号;古营路1-55、2-60号;第八市场1-43、2-38号;河仔乾1-41、2-72号、58号;开禾路2-140号;开元路103-189号)
★家长携带材料★
1.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户口复印的格式如右图所示:(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或开具无房证明)。
3.学生《成绩报告册》(原件)。
★受理学生转学申请时间★
2020年2月16日—2月2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及流程★
①厦门市民立小学一楼保安室提交材料;
②23日上午学校电话告知受理意见。
③经区教育局研究核准后,由学校电话告知申请人转学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