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
2.“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插班生录取办法:当“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预约登记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采取“原就读校在非厦门市——原就读校在厦门市非海沧区——原就读校在海沧区”的顺序,按剩余学位情况依次安排入学。当同类对象的报名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年限排序录取,落户年限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家长须携带家庭户口本和产权证明至户籍所在片区小学登记。
3.海沧区集体户插班生录取办法:根据片区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若片区学位不足,按插班生落户年限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家长须携带家庭户口本至相关学校登记(登记地点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现场补报名地点)。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插班转学。
4.插班生预约登记时间为7月4日和8月15日,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
海沧区集体户插班生录取办法
根据片区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若片区学位不足,按插班生落户年限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
1.将全区分成四个志愿片区,即生活片区、临港片区、新阳片区、东孚片区,依据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落户地址确定志愿片区。
2.按照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户口落入志愿片区时间排序,出现相同并列时,依据父母落户海沧区时间排序(父母双方合并计算),若按上述项目排序后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3.在录取完“两一致”适龄儿童后,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在本片区尚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填报志愿(若本片区剩余学位不足,将统筹至其他片区),采取“落户年限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录取。但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亲已在海沧区购买产权超过50%以上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尚未交房导致无法实现“房户一致”的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网络报名后无须参与志愿填报,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志愿填报办法将于志愿填报前公布。
家长须携带家庭户口本至相关学校登记:
1.生活片区:厦门海沧延奎实验小学钟山校区;
2.临港片区:海沧中心小学;
3.新阳片区:霞阳小学;
4.东孚片区:东师理想厦门海沧东孚实验小学。
(说明:以上学校仅为补报名地点,非录取学校。已在网络报名成功且审核通过的,无须到现场补报名。)
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插班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