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只招收户籍迁入本校招生片区内、符合“两一致”的适龄儿童。
1. 当符合条件的插班生申请人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剩余学位数时,采取“原就读校在外市—原就读校在本市外区—原就读校在本区片外—原就读校在本校所在片区”的顺序,按学位情况依次安排入学。
2. 同类对象的报名数超过学校相应年级的剩余学位数时,则按照学生在当前户籍地的落户时间排序。若学校相应年级已无剩余学位,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 插班生依旧严格遵守“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的条件。若房产发生交易(含转让、赠与等),只有当前业主(房东)在读子女的学籍转出我校时,该房产受让方
二至六年级插班生报名时间
第一阶段:即日起——7月4日(上班时段)
第二阶段: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