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上只招收海沧区户籍的学生(不含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学生),优先接收“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
2.“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插班生录取办法:当“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预约登记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采取“原就读校在非厦门市——原就读校在厦门市非海沧区——原就读校在海沧区”的顺序,按剩余学位情况依次安排入学。当同类对象的报名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年限排序录取,落户年限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片区学校无剩余学位时,由海沧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入学。家长须携带家庭户口本和产权证明至户籍所在片区小学登记。
3.海沧区集体户插班生录取办法:根据片区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若片区学位不足,按插班生落户年限排序结合志愿填报的方法统筹安排,录取办法参照本文第五大点“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录取办法”。家长须携带家庭户口本至相关学校登记(登记地点参照小学招生文件“海沧区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中的“集体户户籍适龄儿童现场补报名地点)。已在海沧区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户籍学生不得申请插班转学。
4.插班生预约登记时间为7月4日和8月15日,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