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受理对象
①在非思明区小学就读的思明区户籍小学生;
②在思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思明区户籍小学生;
③在思明区公办小学就读,户口已迁至申请转入的思明区属公办小学片区,且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的小学生。
(含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外籍小学生。)
转学受理地点
学生户籍地址对应思明区属公办小学(不清楚户籍对应公办小学的,可查阅《2020年秋季思明区属公办小学招生住宅地段划分一览表》获知)
转学所需材料
①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②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由厦门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③学生成绩册;
④家长须知晓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温馨提示
因近几年思明区户籍学生呈现大幅增长,小学转学学位异常紧张,诸多热点学校几乎无法接收转学生。学校受理审核学生转学申请后,对于符合转学条件但无法接收的,将登记上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转学。
本通告适用于思明区属公办小学转学事宜。思明辖区的市属学校转学事宜,请咨询相关市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