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
厦门市火炬学校
一、招生对象
根据转出学位,招收少量小学、初中插班生。
二、报名方式
关注【厦门市火炬学校智慧校园】微信公众号,即日起接受报名。
三、招生时间
第一场:2021年1月24日上午8:00
第二场:2021年2月19日上午8:00
四、携带物品
1、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2、户口簿原件、素质报告册、文具
五、学校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679号
六、咨询电话
0592-577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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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已久 终于来了 | 厦门市火炬学校2021年春季招生简章
厦门市天安小学
春季插班生申请公告
各位家长:
我校在《2021年秋季招生预警公告》中已进行预警:
1.本校一到四年级学位已满,2021年春季,不再接收插班生。上述年级中在外市、外区和民办学校就读的本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可进行插班申请。但由于学校没有学位,只受理家长的插班申请,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区属公办学校就读。
2.其他年级学位数也非常紧张,不再接受在本区已有公办学校就读的集体户、空挂户适龄儿童的插班申请。
3.毕业班下学期不接收插班生。
一、受理条件
1.符合“两一致”,岛内没有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2.愿意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提交材料
户口本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
三、受理时间
第一批受理:即日起至2021年1月21日
第二批受理:1月21日至2月14日
四、受理地点
厦门市天安小学保安室
厦门市翔鹭小学
根据湖里区教育局2021年春季插班生工作指导意见,现将我校本次插班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此次只招收本区户籍符合“两一致”且在岛内没有公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2.符合“两一致”但在岛内公办学校就读、不符合“两一致”的户籍儿童、集体户以及空挂户不属于春季插班生招收对象,统一在秋季学期办理插班生申请。
3.六年级下学期不接收插班生。
二、插班生报名登记时间
2021年春季插班生受理时间,转学受理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月4日-1月21日
第二阶段:1月25日—2月10日
符合要求的招生对象请在以上时间段携带户口本、产权证原件到学校保安室填写表格并递交材料(户口本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等)。
三、学校咨询电话
2633416
思明区
厦门市莲花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做好2021年春季转学生工作,保证转学学生及时入学,根据《2021年春季思明区属公办小学转学受理的通告》要求,现将有关转学生事宜通告如下:
一、转学生户籍范围
1.莲花北社区; 2.香秀里1-79号。
二、转学办理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办理时应持材料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含首页、父母页和儿童页)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若产权证抵押在银行可出示银行盖章的复印件;无房户提供无房证明以及合法的租赁合同;也可提供市政服务中心打印的父母房屋权属证明)
3.转学生全国学籍号(与原学校了解)
四、报名地点与办理人
厦门市莲花小学三楼教导处
办理人:方老师
咨询电话 5518599
厦门市思北小学
一、转学条件
1.新学期拟申请转入我校的学生除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片区(双莲池社区、大同社区、霞溪社区)的条件外,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必须持有学生户口所在地的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为防止择校现象,不符合相关条件规定的,原则上不能转学。
2. 对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学校确因个别年段班生数超额而不能提供学位的,学校会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拨。
二、登记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三、地点
总校二楼图书馆(思明东路87号)
四、所需材料
1.孩子与父(母)在同一户籍的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学生父母页和学生本人页)以及所属社区的常住居住证明。
2.住房证明(产权证、购房合同、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的素质报告册。
4.家长自带黑色水笔。
五、学校咨询电话
2023530-812
厦门市观音山音乐学校
一、招生对象
户口在塔埔社区、观音山社区、何厝社区部分(观日路1--58号;望海路1--73号;吕岭路1721--1725单号;虎仔山路161、169号)。
二、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到校报到。
三、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音乐学校12号楼2楼。
四、报名办法
在报名时间内,家长应携带适龄儿童和提供以下材料到校报名:
1.户籍证明: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将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和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正反面;如果父母一方,不在同户口本内,也应将首页、户主页和父母一方户口,复印在A4纸背面。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名下且自住的房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集体户提供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无房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其他证明材料:
①预防接种证原件;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原件;
②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③成绩报告册原件、复印件(成绩页)。
厦门市公园学校
一、转学受理对象
户口已迁入我校片区(部分美仁社区、部分美湖社区、部分溪岸社区、部分深田社区和部分西边社区),且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产权占比超50%)的学生。
二、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公园小学校内。
四、所需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生户口所在地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学生素质报告册(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孩子在校情况资料;
4.携带(知晓)孩子准确的学籍号(全国平台的学籍号);
5.请家长做好防疫工作,佩戴好口罩,入校前出示健康码并检测体温;
6.经区教育局汇总研究核准后,由我校电话告知申请人转学结果。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
一、转学受理对象
户口已迁至厦门第二实验小学片区,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且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小学生。
二、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莲花校区6楼教务处(盈翠里9号)
厦门第二实验小学展城校区5楼教务处(会展北里45号)
四、所需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素质报告册(成绩单)等孩子在校情况的资料;
4.家长须知晓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厦门鹭江新城小学
一、转学受理对象
1. 本校片内户口、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的适龄学生。
2.年级班生额允许,有空余学位。
二、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厦门市鹭江新城小学(莲秀里186号)。
四、报名条件
片区学生必须符合“三一致”的条件: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父母或者父母一方的产权,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入思明区公办小学:
1.学生户籍迁入思明区,需从非本区的学校转入思明区公办小学的;
2.学生已就读思明区公办小学,因学生户籍迁入申请转入学校的片区,且监护人已取得该户籍地址房屋51%及以上产权的;
3.学生已就读思明区民办小学,因学生户籍迁入思明区,需从现就读的民办小学转入思明区公办小学的;
4.港、澳、台、侨、外等各类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
厦门市湖滨小学
一、转学受理对象
1.在非思明区小学就读的本施教片区学生;
2.在思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本施教片区学生;
3.已在思明区公办小学就读,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已迁至本施教片区,且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应房屋产权(产权占比超50%);(含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外籍学生)
4.符合《思明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思教〔2020〕55号)界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二、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厦门市湖滨小学教学楼。
四、所需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由厦门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3.学生素质报告册;
4.家长须知晓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厦门市莲龙小学
一、转学受理对象
户籍在“莲花五村社区”“龙山社区”“华福社区”等符合转学规定的学生。
二、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厦门市莲龙小学。
四、完全符合转学条件的界定
1.满足“三一致”条件,即:父母与子女户籍一致,户籍与产权一致,产权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2.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6日。
厦门市松柏小学
一、转学受理对象
符合我校转学条件的小学生。
二、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厦门市松柏小学二楼教务处(松柏路5号)。
四、受理方式及流程
1.材料审核:
(1)学生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素质报告册(成绩单)
(4)家长须知晓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2.符合转学条件的,请填报电子信息。3.等待区义教办审批(2月中下旬)。
厦门市莲前小学
一、转学受理对象
1.在非思明区小学就读的本施教片区学生;
2.在思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本施教片区学生;
3.已在思明区公办小学就读,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已迁至本施教片区,且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应房屋产权(产权占比超50%);(含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外籍学生)
4.符合《思明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思教〔2020〕55号)界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二、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厦门市莲前小学新教学楼四楼行政办公室。
四、所需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由厦门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3.学生素质报告册;
4.家长须知晓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5.学生须携带学习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