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受理对象
1.在非思明区小学就读的本施教片区学生;
2.在思明区民办小学就读的本施教片区学生;
3.已在思明区公办小学就读,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已迁至本施教片区,且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应房屋产权(产权占比超50%);(含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外籍学生)
4.符合《思明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思教〔2020〕55号)界定的各类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二、时间
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地点
厦门市莲前小学新教学楼四楼行政办公室。
四、所需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由厦门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3.学生素质报告册;
4.家长须知晓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5.学生须携带学习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