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龙湫亭实验学校
2021年秋季转学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做好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的转学工作,保证转学学生及时入学,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转学生事宜通告如下:
一、 转学招生对象
户籍在金湖社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只招收户籍在本校招生片区,符合“两一致”的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实际居住地以适龄儿童父(母)的房屋产权认定。
如招收完符合“两一致”的适龄儿童后,还有空余学位则按序招收以下对象:
1.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金湖社区购房且父(母)确实岛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同册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
2.父(母)购房在金湖社区符合条件的港、澳、台、侨、外籍学生。
3.居住在金湖社区的片内集体户、挂靠户和港、澳、台、侨、外籍学生。
上述招生对象超过学校的招生学位数时,则按照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录满为止,溢出生源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属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二、 转学招生年级
2021年秋季的二年级(2020级)、三年级(2019级)、四年级(2018级)、五年级(2017级)
三、 转学受理时间
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学生户籍在7月11日后才迁入本校片区的,请在8月23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到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补申请转学。
四、 转学受理地点
厦门市龙湫亭实验学校1号楼一楼教室
五、 转学受理方式及流程
1.预约受理时间段:
即日起,请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家长扫以下二维码,提前预约受理时间。(二维码预约截止至7月9号24:00)
2.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7月11日家长需带孩子到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父母有房产的提供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由厦门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父母有经济适用房、保障性租赁房的提供购房或租赁合同;父母无房产的提供居委会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和市行政服务中心土房局窗口打印的一家三口的《房屋与土地权证查询证明》(即通常所说的无房证明);
(3)港、澳、台、侨、外籍学生所需材料见附件1;
(4)学生成长报告册;
(5)家长须提供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3.填报电子信息:
现场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现场填报电子信息;
4.录取结果审核备案:
7月16日前录取结果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六、 防疫要求
1.为落实防疫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每位孩子只能由一位家长陪同,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入校时人脸识别测温。
2.入校前请出示八闽健康码和行程码。
3.学生或家长由外省来厦门的,请及时了解厦门的防疫要求,提前做好防疫检查隔离时间安排,并提供核酸检测合格报告。
若有疑问,请在工作日拨打咨询电话:0592-5510183
附件:《港、澳、台、侨、外学生转学所需材料》
厦门市龙湫亭实验学校教务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