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有关招生政策,结合我校目前学位情况,现接受符合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2021年秋季部分年级插班生学位申请。
一、2021-2022学年各年级学位剩余数
二年级 |
三年级 |
四年级 |
五年级 |
六年级 |
0 |
0 |
0 |
4 |
18 |
二、招生对象
(一)户籍在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
(二)在本区购房落户的适龄儿童;
(三)市、区政策性照顾统筹的适龄儿童(我校以教育局下发名单为准);
(四)符合转学条件的集体户和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在翔安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非厦户籍儿童。)
三、学位申请准备材料
(一)本施教区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籍基础信息表》(向原就读学校申请打印并盖章确认)
3.学生成绩册。
(二)购房落户适龄儿童;
1.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若无法提供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由厦门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3.《学籍基础信息表》(向原就读学校申请打印并盖章确认)
(三)集体户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1.身份证明材料:学生及父(母)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生监护人在施教区内(山亭或亭洋社区)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厦门户籍的提供户口簿;父母均为非厦门户籍的提供居住证;
3.学生监护人在厦门市缴交社保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4《学籍基础信息表》(向原就读学校申请打印并盖章确认)
四、学位申请报名
请家长备齐相关资料,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于2021年8月19日下午6点之前填写报名表,提交有关转学条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经审核,学校将于8月20日前电话通知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到校进行入学摸底测试
五、录取办法
1.因学位有限,当报名人数超过现有学位时,按以下顺序录取:户籍在本施教区的适龄儿童;在本施教区内购房落户的适龄儿童;市、区政策性照顾统筹的适龄儿童;符合转学条件的集体户和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
2.对符合转学条件,但拟转入年级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由学校代接收家长申请,报送翔安区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若不愿意接受统筹的请回原籍校就读。
3.录取结果将在我校公众号上公示,请家长继续关注我校公众号。
招生咨询电话:0592-7613016。
厦门市翔安区第五实验小学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