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春季思明区属公办小学转学受理的通告》的要求,2023年春季思明区属公办小学转学依然采用线上申请的“不见面”方式办理,现将我校今年春季受理转学事项通告如下:
一、转学受理对象
1.我校片区内户籍学生,目前在外区或外市就学,下学期需申请转入我校就学;
2.我校片区内户籍学生,目前在我区民办学校就学,下学期需申请转入我校就学;
3.已在思明区公办小学就读,但因家庭实际居住地发生改变,监护人及学生已将户口迁至我校片区,且监护人已取得户口所在地相应房屋产权(产权占比超50%)。
附: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划片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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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近几年我校片区户籍适龄儿童呈现大幅增长,部分年级学位已爆满,无法接收转学生。若申请转入生源爆满年级且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受理审核学生转学申请后,对于符合转学条件但无法接收的学生,学校将上报给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申请转学至尚有空余学位年级的,学校对该部分学生按落户时长及房产情况为序顺位接收。对未能顺位接收的学生,学校将上报给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附: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2023学年学位已爆满年级
一年级、二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
二、转学申请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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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群众,提高学校工作效率,提升信息精准度,请上述需申请转入思明区属公办小学的学生家长须在2023年1月3日-1月12日通过手机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xm_ijy)进行转学的网上信息登记。网上登记时,家长须拍照上传学生户籍材料、亲子关系材料(如孩子的出生证明),有购房的要拍照上传户籍地房产材料。
链接:关于2023年春季思明区属公办小学转学的通告
三、“厦门i教育”上传材料要求
1.户口本首页、父母页(与孩子同册的父或母)、孩子页;
2.学生户籍地房屋产权证(
集体户、寄挂户无需提交房产材料。若无法拍照上传产权证照片的,可拍照上传由厦门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
3.能有效说明亲子关系的材料(比如孩子的出生证明);
4.家长须知晓学生的全国学籍号。
四、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信息
请家长1月12日前完成转学网上信息登记,并在1月3日-13日将网上信息登记的流水号、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号、《转学生信息登记表》编辑完整发送至365571799@ qq.com邮箱。学校方能调取该生网上登记的转学信息并进行受理审核。逾期未提交相关转学信息的,视为放弃本次转学申请。
注意:《转学生信息登记表》请家长下载打印,手填并签字后拍照或扫描和其他信息一并发送到邮箱。邮件命名为“2023春季转学+年级+学生姓名”。所有转学生均需认真填写“希望就读的学校”。
附件1《转学生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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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学结果通知
家长可于2023年2月3日登录“厦门i教育”的转学登记界面查看转学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
0592-2968697
(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