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秋季我校翔安校区转学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转学对象及条件
户籍及家庭住址迁移到我校翔安校区招生主片区及多校派位片区的2—6年级学生。
1.转学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日,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我校为“热点学校”,转学对象除符合“两一致”,即转学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转学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转学对象的父(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的(父母双方或父亲、母亲其中一方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以上,房屋用途应为“住宅”),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亲户籍落户及片区实际居住均应在一年以上(2022年8月31日前入住),新交房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2)同一套房产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我校翔安校区就学,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二、转学办法
(一)网上登记
1. 网上登记时间:2023年8月10日至8月15日。
2.登记办法:关注“厦门i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热门应用”----选择“入学一件事”----在“转学”里点击“转学入学”-----点击“我要报名”-----选择“厦门实验小学翔安校区”,开始登记转学信息。
3.注意事项
①家长报名登记前需先以家长的身份在“厦门i教育”实名注册账号(勿以学生身份注册),完成以上步骤后才可继续进行在线登记。
②网上登记时,请家长提前准备好资料,如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户口本、出生证等,如实进行网上信息登记,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若出现信息错误,后果自负。
③咨询电话或途径:a.转学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909-353;b.“厦门i教育”注册咨询电话:5051516。c.便民服务咨询电话:2669026。
(二)现场核验
网上登记成功后,学校将进行信息审核,并于8月17日将审核结果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到所登记的手机号码上。若收到“需要进一步核查相关材料”的短信通知,请于8月18日上午8:30-11:00或下午2:30-5:00持户口本、房产证、教育报告单及能体现“长幼随学”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翔安校区现场核验,逾期不再受理。
三、录取方法
(一)符合上述转学条件的我校翔安校区招生主片区及多校派位片区的2—3年级学生,按要求申报,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录取。
(二)符合上述转学条件的我校翔安校区招生主片区及多校派位片区的4—6年级学生,按要求申报,每年级接收2个班90人转学,按以下方法录取: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报名情况,依照招生片区划分范围(详见附件1),按照以下次序录取:
(1)长幼随学原则。第三、第四区弟弟或妹妹已经在我校翔安校区就读的对象(含2023年新进学校的1-3年级学生),优先录取。
(2)主片区优先原则。第三片区符合转学条件的申请对象,优先录取。
(3)统筹原则。
第四区4-1、4-2符合转学条件的申请对象。
上述同一类型申请转学人数大于可提供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摇号确定,未被摇中的,在原学校就读,或由家长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到周边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摇号时间安排
(1)8月19日上午,公示各年级符合转学条件人数。
(2)8月19日下午,当同一类型符合转学条件人数大于可提供学位数时,举行现场随机抽选。
四、录取通知
同意转学的,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办理转学手续。
福建省厦门实验小学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