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基〔2016〕44号)精神和翔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中小学转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4年秋季二至六年级转学工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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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对象
1.南部新城第五区、第六区符合“两一致”需到我校就读的新二至六年级学生。
2.学生父母(监护人)购买且已入住南部新城第五区、第六区,因客观原因无法落户,需要到我校就读的新二至六年级学生。
注:南部新城第五区即融创东南府、中南青樾、住宅水晶合院、厦航生活区(天合嘉苑)、世茂国风揽星、世茂国风长安、融侨铂樾府、棕榈国际住区以及鼓锣社区下庙、马池塘里;南部新城第六区即中南九锦台、联发君领学府、首创禧瑞风华。
02
登记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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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线上申请登记
对象:南部新城第五区、第六区符合“两一致”需到我校就读的新二至六年级学生。
时间:2024年7月7日—7月15日
方式:微信关注并登录“厦门i教育”公众号进行转学登记。
注:已在“厦门i教育”公众号登记成功的学生无需再到学校现场登记。
温馨提醒:学生申请转学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7日—7月15日,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在翔安区转学入学。个别家长因无法进行网上操作的,可于7月10日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房产信息登记表、全国学籍系统学生信息表等证明材料向我校提出纸质书面申请,由学校在上述时间内代为线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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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二:现场报名登记
对象:学生父母(监护人)购买且已入住南部新城第五区、第六区,因客观原因无法落户;父母工作调动等未符合本区户籍“两一致”对象因居住地址发生变化需要转学的新二至六年级学生。
时间:2024年7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翔城小学香橙厅
现场报名提交材料:
1.中小学生转学申请登记表(请扫码自取,一式三份)
注:翔安区内转学需转入、转出双方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翔安区外转入仅需转入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全国学籍系统学生信息表(由原学校学籍管理系统导出打印盖章)
3.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户口簿原件需核查,复印件要求:户主与学生同一面,学生父亲、母亲同一面,双面复印为一张);
4.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需核查);
5.提供相应生活基础证明材料(产权证、购房合同等其中之一的复印件,原件核查;不动产登记查询表原件);
6.学籍卡、素质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籍卡如只有复印件需加盖原学校公章);
7.产权人和学生户口不在同一册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请将复印件按以上顺序叠放。原件单独放置,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无误后,原件当即交还给家长。
温馨提醒:购房未落户、父母工作调动等未符合本区户籍“两一致”对象因居住地址发生变化需要转学的,由家长线下向我校提出申请。区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互相转学,确需转学的,应取得双方学校书面同意后,申请就读学校方可发起办理转学手续。
03
注意事项
1.未尽事宜,以《2024年秋季翔安区小学转学入学工作的通知》为指导,经请示翔安区教育局同意后再解释说明。有转学需求的家长请留意“翔安教育”微信公众的“翔安区2024年秋季转学公告”。
2.如期到校报名。逾期未到校不再受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准予片内招收的或跨片就读的学生应及时回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申请就读。
3.材料真实有效。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视其放弃在我校就近入学资格,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4.除户籍迁移及政策性照顾外,学生转学必须经现就读学校书面同意。后续如被我校录取,出现原学校不同意转学的必须回原学校就读的情况,由家长自行负责。
5.户籍在我校片区内的“两一致”转学对象。当预约登记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入申请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当学校无剩余学位时,原就读学校在翔安区外的转学对象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已在翔安区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不再进行统筹安排。
6.学校录取上述“两一致”的片区招生对象外,仍有剩余学位的,根据以下顺序录取申请转学对象:交房未落户,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间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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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1.报名登记不代表转学成功,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与最终能否转学无关。
2.扫码关注: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便于及时接收学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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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生咨询电话:0592-761277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