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2025年春季转学中五年级没有学位,不接收转学生;一年级剩极个别学位,二至四年级剩部分学位。
根据《福建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文件规定,毕业年级下学期不办理转学,六年级不接受转学申请。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新落户适龄儿童中小幼就学统筹办法》的通知(厦教发〔2022〕75号)及海沧区教育局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当我校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数超出学位数时,对符合本校转学条件的学生,将结合剩余学位数按照落户时间依次排序录取,未录取的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转学生,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根据《海沧区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本校不再接收2022年9月(含9月)之后购房落户的已在同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转学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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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双十中学海沧附属学校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