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同意设立厦门市集美区红黄蓝幼儿园,属社会力量学前教育办学机构。办学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园博三里58号。
二、办园规模为12个班,开设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段。
班生数应严格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相关规定。
三、幼儿园应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规,重视做好日常的安全管理和幼儿园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幼儿园的设施投入,不断完善办学条件。要根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幼儿园的建设管理要求,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