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我校服务片区户籍或居住在我校服务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二至六年级插班生。
二、报名要求: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家长事先准备好下表中列出的不同类型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
招生类型
招生范围
材料缴交
1.按生源类别,需提供材料
2.共性材料
8月25日至
8月26
上午
9:00-11:00,
下午
3:00-5:00
片区生(两一致)
2018年7月9前户籍已在本校施教片区:1.潘涂社区三落里、前宅里、向东里、下栏里、四口灶;2.洪塘头社区:霞阳一里、霞阳二里(孤单厝)、蔡店;3.原乡园墅小区、海尚国际小区等。
①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一式二份(用A4纸复印正面(户口簿主页、学生页),背面(父亲页、母亲页);要求在正面的空白处签上监护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②素质教育报告单或成绩册;
③学籍卡、全国学籍学生信息表。
片区内购房未落户
因父(母)在本施教片区内购置房产并已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②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跨片区(上报区教育局审核招生)
具有厦门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监护人经商 <含创业>、务工且生活基础改变半年以上的,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可提出跨片区就学申请。
① 《同安区2018年小学跨片区就学申请表》;
②从业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租房协议(须经租住地社区签署核实意见)、水电缴费票据等证明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参照一年级“i厦门”积分报名,根据《同安区2018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按积分高低依次招收,相同条件下以暂住在我区时间较长者优先。
①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近一年在同安区连续居住(暂住),且申请时在我校服务片区内居住(暂住);(原件及复印件);
② 近一年在厦门市务工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③ 近一个年度《厦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说明
1.招生顺序:片内生(服务区“两一致”适龄儿童、购房实际入住者子女、符合政策照顾子女、协议招生对象)、跨片区和外来生(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他适龄儿童。
2.符合政策照顾子女、协议招生对象,报名时间同片区生,具体缴交材料请参照同教〔2018〕90号文。
3.招生电话:0592-7119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