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今天对外公布 《厦门市教育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小学和幼儿园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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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延时服务一般从下午放学后开始。
夏令时段(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30,
非夏令时段课后延时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00。
原则上小学每课时不应少于40分钟。
(一)学生托管服务费由学校一次性收齐(4.5月/学期;试点期间按月记费 ,半个月以内的收半个月,超过半个月的收一个月)转缴到对应的市、区青少宫。收费标准为小学生每生50元/月,幼儿园每生60元/月。
(二)青少年宫以学校班级为单位,开具“机关事业单位往来款”票据;个别需要单独开票的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汇总后提请青少年宫单独开具。
(三)参与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一个月内可以提出退款,逾期不再退款。
也就是说,课后延时服务的钱是交给青少年宫。
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学校、幼儿园等单位工作人员,需与对应的青少年宫签订劳务协议。
劳务费经教育部门审核后,直接由青少年宫发放到工作人员个人账户,按月发放。
之前下发规定说,劳务费一小时一人60元。
市级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区级学校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分担。区属校的市级承担部分通过体制下达区财政。
2018年秋季试点学校财政补助经费,在确定试点校及参与人数规模后,由市、区教育部门按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以后年度财政补助经费纳入教育部门年初预算安排。
通知说,严格遵守规范办学要求,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以课后延时服务名义开展营利性活动。
此外,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提高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能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
全市228所小学幼儿园 开展课后延时服务
根据市教育局近日发布消息,目前全市有228所公办小学幼儿园开展课后延时服务。
通知说,各区、校结合实际,做好小学和幼儿园课后延时服务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和试点经验,为课后延时服务推广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