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粉丝问小编厦门本市内如何办理转学,休学呢?赶紧来看看吧!
转学 一、申请转学条件:
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迁移或在本区域内跨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可以转学。
二、如何办理转学:
如果您的孩子符合上述条件,在办理转学时由您填写《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经转入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可以办理转学入学手续。
每学期开学前。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同时,转入学校应把您的孩子安排在与原就读学校相对应的年级,不得留级。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在正常工作日内到您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转学手续,最长办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若无特殊情况可立即办理完毕,本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办理转学手续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一式四份(转出、转入学校、双方教育行政部门共4份;
2、我市常住户籍本原件和复印件;
3、转出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双方教育主管部门在转学申请表上盖章后由转出学校提供);
4、学生本人的有关学籍材料(学籍卡片、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素质发展报告单或报告册、健康卡);
5、义务教育登记卡
6、学生就学期间重读、休学等情况的证明材料(须由转出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附:厦门各区转学手续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教育科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2层联系电话:0592-5862701
同安区教育局教育科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三秀路176号1号楼404联系电话:0592-7553652
海沧区教育局教育科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达路2号海峡工贸学校4楼联系电话:0592-6053195
集美区教育局教育科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岑东路168号区政府大楼五楼508联系电话:0592-6682707
翔安区教育局教育科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建设银行3楼联系电话:0592-7889858
湖里区教育局教育科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联系电话:0592-5722657
休学 一,休学条件
凡因身体状况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休学。申请休学者应填写休学申请表,因病申请休学者还须出具区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若初三或高三需休学的,还须提供学籍校校务行政会议研究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需要办理休学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教育行政部们批准后,同意休学,保留学籍一年。
二,休学时长
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可复学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在学期初注册时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对符合复学条件的学生,学校应准其复学,并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学力,编入原年级就读。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申请延长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但不得转学。其中高中生最多只能休学两年。学生在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但不得转学。毕业年级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三,办理材料
1、休学申请表。
2、因病应持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病历及医疗费发票等。
3、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
3、因其他特殊原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
4、因病休学的学生,在复学时,必须持县以上医院发给的已恢复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证明,并交回休学证明。
四、办理流程:
①学生及家长填写《福建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②学籍校核实签署意见-----③学籍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
六、办理地点:各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