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小学转学申请
一、办理条件
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父母、监护人所在地变化或特殊原因须转学,且户口已迁进转入地区的,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
二、办理方式
直接到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8号综合窗口办理。
三、申请材料
1.《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原件已签盖学校意见公章(4份)A4
2.户籍簿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A4
3.转出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原件(1份),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A4
4.学生学籍卡片(1份)审核后退回
5.学生就学期间重读、休学证明(转出学校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确认) 原件(1份),复印件(1份)A4(有此情况者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