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翔安区小升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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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数学毕业考试和英语毕业考查时间安排在6月15日进行。 毕业考试和考查由各片区中心小学或区直属学校组织实施。
1.翔安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在翔安区小学就读的港、澳、台、华侨、外籍等应届毕业学生; 3.在翔安区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4.在本市公办小学就读,符合在翔安区升学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各小学组织学生报名时间为5月30日、31日。各小学向所在中心小学办理集体报名时间为6月3日至4日。各中心小学、区直属校向翔安区教育局报送相关材料时间为6月6日前。 具有翔安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区升学的(户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到片区中心小学、直属校报名,由翔安区教育局按其户口确定相应的片区。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已在区外就读小学报名的,须填写《翔安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申请表》,交验户口簿,缴交小学在校生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 在本市公办小学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在翔安区升学条件的,应于6月6日前向现就读的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翔安区小学毕业生跨片区升学申请表》,报翔安区教育局核准。 确因购置房产家庭住址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造成生活基础改变,需要跨片区升学的,必须向现就读的小学提出申请并填写《翔安区小学毕业生跨片区升学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父亲(母亲)单位证明;房产证;户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经施教区中学、接收中学审核(审核人要在复印件上签字以示负责)同意,由接收中学统一编造花名册,于6月6日前报送翔安区教育局审批,逾期不予受理。各中学片外生招生方案应于5月30日前报翔安区教育局备案。 根据厦委〔1999〕078号文、厦委办发〔2006〕39号文件和厦委组〔2017〕115号以及我市人才管理相关规定,人才子女申请政策性升学,应于5月24日前将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送交翔安区教育局。 符合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经本人申请和监护人同意,由所在中心小学、区直属学校审核,统一编造名册,报翔安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方准予报考。
(1)翔安区各中学统筹划片招生,即一所中学对应附近若干村(居)、社区、或住宅小区组成片区(详见下文附表),招生在各片区内进行。 (2)非本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详见下文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