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厦门岛内连续居住两年及以上且报名前须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及以上。即民办小学推荐上公办初中的最基本条件,除了最近两年要在厦门岛内连续居住两年及以上之外,还要在思明区连续居住6个月及以上。
自2020年起,优先推荐条件中,岛内购置产权比例超过50%(产权应该属于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如果两人共有的产权也算),只适用在思明区购置产权比例超过50%(不含50%)的住房,在湖里的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