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海沧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拆迁安置和符合“房户两一致”者优先录取。当上述同类对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户籍迁入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购买房屋的备案日期排序录取申请。若没有被片区学校录取,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尚有剩余学位的中学就学。
申请回海沧升学且不符合“两一致”的(即:寄挂户、集体户),根据落户的招生片区统筹安排入学,统筹时分四个片区,分别为:生活片区、临港片区、新阳片区和东孚片区。若所在片区中学学位不足,按户籍落入该片区日期排序录取,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全区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