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划片招生
1.本区户籍招生
(1)片区“两一致”对象。全区各中学统筹划片,即一所或多所中学对应附近若干村(居)社区或住宅小区组成片区,“两一致”户籍生根据户籍所在地,录取在相对应的中学就读。
因南部新城处于开发建设阶段,南部新城中心区(翔安南路以南,蓬莱路以北,翔安东路以西,翔安大道、石厝路及新澳路以东地块)2021年招生方案另行制定(附件5)。
(2)政策性照顾的适龄儿童。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学生;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引进人才、留学人员、高技能人才子女以及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公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翔安区户籍拆迁户人员,须根据现居住地选填学校,区教育局再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未按照要求填报或不接受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翔安区就学机会。
(3)本区集体户、寄挂户适龄儿童
本区集体户、寄挂户适龄儿童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在四个片区内(片区内志愿中学见附件6)选择其中一个片区,并在选定片区内志愿填报至少三所中学(第二片区只填一所)。按适龄儿童在翔落户时长排序,遵循“志愿优先、统筹平衡”的原则,实行电脑派位升学。片区中学无法全部接收时,统筹安排到区内其他中学。志愿片区一旦确定,不得更改。未按照要求填报或不接受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翔安区就学机会。
说明:集体户、寄挂户小学毕业生的父(母)亲已在翔安区购买产权超过50%以上的新建商品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因尚未交房导致无法实现“房户一致”,网络报名预约片区后无须参与志愿填报,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填报志愿片区中如有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的,家长需在6月10日前向毕业小学提交书面申请捆绑统筹(捆绑统筹指的是两个孩子可能派到同一所学校)。
九年一贯制学校实验学校、新圩学校、彭厝学校的小学部毕业生可直升本校初中部就学。
“热点学校”(翔安一中、实验学校等)片区内“两一致”小学毕业生超过学校可提供学位时,将按照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在现户籍地址的落户时间依次排序顺位录取。未被热点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2.非本区户籍招生
非本区户籍毕业生根据实际情况,在四个片区内(片区内志愿填报中学见附件7)选择其中一个片区,并在选定片区内志愿填报至少三所中学(第二片区只填一所)。按监护人其中在厦缴交社保时间较长一方为序,遵循“志愿优先、统筹平衡”的原则,实行电脑派位升学。若社保缴交时长一样的,再按在厦的居住时间为序。片区中学无法全部接收时,统筹安排到区内其他中学。未按照要求填报或不接受调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翔安区就学机会。
填报志愿片区中如有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的,家长需在6月10日前向毕业小学提交书面申请捆绑统筹(捆绑统筹指的是两个孩子可能派到同一所学校)。
3.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小学毕业班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允许继续留校就读;已取得毕业资格的可继续留在本校或到市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在普通小学或区特教学校就读的智力残疾学生,经评估后,可到普通中学随班就读或在区特教学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第二阶段:其他
1.区外学校招生。根据《厦门市2021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发〔2021〕33号)文件执行。此阶段招生学校的招生办法在市教育局或学校网站上公布,具体招生组织由各招生学校负责,区教育局及各校不统一组织报名。学生应从实际出发,慎重选择参加本阶段的学校招生。
2.区内部分学校补充生源。双十中学翔安校区、翔城中学(厦门外国语学校翔城分校,以下简称:外国语翔城分校)联合面向全区招收部分学籍或户籍在翔安的本区小学毕业生补充生源;科技中学翔安校区、翔安一中在完成片区招生任务的前提下,面向全区招收部分学籍或户籍在翔安的本区小学毕业生补充生源。区内中学采用材料审核及电脑派位方式录取,录取结果不能改变,因个人原因无法到派位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到除市属校及实验学校等“热点学校”外的中学就读。具体招生办法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或网站上公布。
区外与区内学校招生时每人限报其中一项,若发现被多所学校录取的情况,则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回户籍所在片区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