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美林中学
关于受理2021年秋季初一新生跨片区录取申请的通知
根据《同安区2021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同教〔202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校务会研究,根据《同安区2021年小学毕业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见》(同教〔2021〕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校务会研究,我校跨片区录取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决定开始受理、审查我校2021年初一年新生跨片区录取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7日
2.报名网址:关注微信公众号“同安教育”,进入“家长中心”,点击应用“跨片区报名”,进行报名。学校将对网上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将统一安排于6月29日现场审核并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现场受理时间:2021年6月29日
(上午 8:30—11:00,下午 3:00—5:00)
三.报名材料现场受理地点:学校一楼书吧
四.跨片区录取受理对象:
1.学籍或户籍在同安的学生,监护人在本校施教片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迁移的;
2.学籍或户籍在同安的学生,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内合法经商满一年且实际居住的。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学校在有剩余学位条件下,按“先购房再合法经商”的顺序 ,招收符合入学要求的同安区学籍小学毕业生。如同批次申请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收容量时,学校将采用细化申请条件或摇号派位方法公平确定招收对象。
五.申请材料
(一)监护人在本校施教片区内购房并实际入住但户籍未迁移的
1.跨片区录取申请表(户口在区内的必须盖有学籍校的同意申请印章)。
2.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复印格式:①正面:主页、学生本人页;②反面:父母页;③统一使用A4纸)
3.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区行政服务中心打印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表”。
4.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住房水电费发票。
(二)监护人在本校施教区内合法经商且实际居住的。
1.跨片区录取申请表(户口在区内的必须盖有学籍校的同意申请印章)。
2.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复印格式:①正面:主页、学生本人页;②反面:父母页;③统一使用A4纸)
3.在本施教区内的经商营业执照(满一年及以上的)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住房水电费发票。
5.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市外户籍的学生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居住证(内含携带子女内容)的原件、复印件;
(2)提供家长或监护人(1人)在厦缴交社保(2018年8月至今)的证明。
7.咨询电话:3873276 联系人:林老师
咨询时间: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