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转学
什么样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一,学生因家长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等原因,户籍已迁入各区施教服务片区内的,方可申请转学。
二,目前已在本区公办小学就读,拟申请转入户口所在地的本区片内公办小学的学生,除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的条件外,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必须持有学生户口所在地的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为防止择校现象,不符合相关条件规定的,原则上不能转学。
转学的规定
一,具备转学资格的转入学生必须经转入学校、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即《转学申请表》上四个单位的章必须盖齐)方可安排到转入校就读。未经转入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学校不得以试读为由擅自接收手续不全的学生,严禁转入手续不齐全的学生进课堂。
二,对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学校不得进行入学学业水平考试,若班生额允许,应无条件予以办理入学手续;确因个别年段班生数超额的,应及时报告教育主管部门统筹调拨。换句话说,有的时候,如果户口所在的片区小学没有学位了,只能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到其他学校。
三,防止转入学生的变相留级,学校应把转入学生安排在与原就读学校相对应的年级,不得以成绩差为由,随意降低学生就学的年级;福建省内的转学,应保留学生的原学籍辅号。
办理小学转学要提交什么
①《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学生和家长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转学证明》
④学生的学籍材料,如《学生学籍卡片》、《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等。
中学转学
什么样的中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因户籍迁入,确需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转出、转入学校分别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并报双方学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对符合转学条件的转入学生,学校不得借故拒收,不得以“试读”或“借读”的形式拖延办理转学手续。
放弃在厦门电脑派位升初中,或选择升入民办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初中阶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学或借读到本市公办初中学校。
办理中学转学要提交什么?
公(民)办初中接收转学生时,学生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转学申请表原件;
②小学毕业升初中登记表原件(若无此材料,须由原学籍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其何时何小学毕业,何时被何初中录取);
③转出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
④学生户籍册原件和复印件;
⑤学籍卡;
⑥休学重读材料(有休学重读的学生才提供)
学校须按上述材料顺序整理,上报学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确认学籍。
公(民)办中小学必须保留转出学生的学籍卡复印件。
转学流程是什么样的?
1、转入小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符合条件的转入学生填写《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
②接收学校签署意见盖章。
③由接收学校统一到区义教办审核盖章。
④将盖好接收学校章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章的《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分发给家长。
⑤由家长到转出学校签署意见盖章。
⑥到转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⑦接收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调取该生的电子学籍
2、转出小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转出学生持填写完整、并有接收学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厦门市小学转(入)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签章。
②到转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③接收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调取该生的电子学籍。
3、转入中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带户口册原件到接收学校提出申请并领取和如实填写《厦门市初级中学转学申请表》
②转入学校在转学申请表上盖章同意
③带户口册原件和转学申请表到区义教办审核确认
④到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⑤将转出学校提供的学籍材料交给转入学校
⑥转入学校统一到区义教办办理学籍转入核准手续
⑦转入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调取该生的电子学籍
4、转出中学生的办理流程:
①转出学生持填写完整、并有接收学校和接收教育主管部门签章的《厦门市初级中学转学申请表》,到转出学校签章。
②到转出教育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
③接收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调取该生的电子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