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厦门岛外小学或外地小学就读的湖里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在厦门岛内民办小学就读的湖里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3.居住在湖里区,且就读于厦门岛内民办小学的港澳台侨外籍的小学毕业生。
4.学生父母在湖里区购房或工作,居住在湖里区,且就读于厦门岛外小学或外地小学的港澳台侨外籍的小学毕业生。
【特别说明】
①在思明区公办校就读的湖里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要回湖里区派位升初中的,直接向毕业小学申请跨片区派位,无须到湖里区报名。
②以上第3、第4类香港和澳门学生中父母为思明区、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户籍的,应回父(母)户籍地所属行政区报名升初中。
③以上第3、第4类香港和澳门学生中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参加电脑派位就读公办初中,应满足其父(母)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含2年)以上。
④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