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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考生须按照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照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专业教学将根据学生专业发展水平,采用个别课、合奏、合唱的授课方式。
(三)专业学生均需参加学校的乐团、合唱团训练。
(四)根据厦教服〔2004〕185 号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专业学习费每生每学期800元,专业提高班每生每学期1200元,其他执行普通义务教育收费标准。
(五)被我校录取的外地户籍学生,其父(母)在厦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项都应满六年方可报考厦门市普高。考生录取我校后,升学资格均以毕业当年升学文件要求为准。
(六)考生报名后请关注学校网页
http://www.xmyyxx.com及厦门市音乐学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信息。
(七)本简章由厦门市音乐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