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一览
一、初中阶段户口迁入本市申请转学的外地学生,应根据《2017年秋季思明、湖里片区初中接收转学生地段安排》,按照户口所在地所属地段和相应的学校、年级申请转学,由教育部门安排相对应学校接收。如接收学校学位紧张,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其他学校入学。
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五所学校不接收转学生
厦门一中
双十中学
厦门六中
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五缘实验学校
二、高中阶段因家庭居住地由外省、市、县迁入我市,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确需转学的学生,按照同级互转原则,由学生或家长自行联系与原就读校同级的接收学校。
注意
申请转学的学生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测试,以测试成绩确定能否转学,成绩达不到普通中学入学要求的可转职业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