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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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类别 |
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 ) 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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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在厦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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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
姓名 |
户籍情况 |
现在何单位工作及职务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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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香港( ) 澳门( ) 厦门户籍(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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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香港( ) 澳门( ) 厦门户籍(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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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就读学校及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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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在厦 就读 理由 |
申请就读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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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收 学 校 意 见 |
年 月 日(盖章) |
教 育 行政 部 门 意 见 |
年 月 日(盖章) |
说明:1、香港或澳门学生需参加岛内初中招生派位的,填报本表并提供下列材料(一份): |
(1)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应提供房产证明;(3)学生父(母)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母)近两年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即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或房产证明和社会保险缴交证明。(5)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2、本表中“接收学校意见”和“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均由湖里区教育局在现场报名时统一办理。 |
3、办理流程:①网上预约登记→②准备报名所须的材料→ ③到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