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使用有很多种叫法。有的人习惯简称商标租用,也有人称商标授权,或者品牌授权。实际上都是一个拥有商标的公司通过合同的形式,将商标租赁给其他公司用。
当然在管理越来越规范化的国内,商标的许可使用也是需要签订许可合同的,合同的核心内容就是某某公司将某某商标许可给谁使用,指定商标的类别以及使用时间等等。
在签订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后,还需要到商标管理局去备案,才算成功的把这件事给处理完成。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作为经营者,在使用别人的商标的时候,一定要和商标所有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凭口头承诺是不受法律保障的。
而作为商标投资人,更应该熟悉商标许可使用的整个套路。一来,商标许可使用可以有效弥补商标转让审核时的空档,有利于促进交易达成,二来,“出借”商标,其实也是一个可行的投资方式。
这个商标许可使用其实生活中蛮经常遇到的,像品牌加盟的时候,就要品牌方和加盟的门店签协议做商标许可使用。
商标的租用可谓是一场双赢的合作,许可方通过出租商标获取金钱收益、更因此增长品牌商标的知名度;被许可方借助他人商标节省宣传开支、能更快打开市场进行生产销售。因而商标租赁即商标使用许可是商标权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合理运用可以使企业获益良多。
出租商标需要注意什么?
商标使用人应该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这是出于对消费者对商标品牌的信任履行许可告知义务。
商标许可人应对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也要自我保证。合作的双方可以协商是否将生产工艺指导、产品质量监督等写到商标租用协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