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过后,9月16号起
厦门首批地铁社区保障房就要进行
选房配售了!
厦门此次启动的首批保障房地铁社区选房,其房源位于岛外三个保障房地铁社区,分别是翔安新店、同安祥平、海沧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工程。销售均价销售均价为市场评估价的 45%。
其中
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
可选房源1744套
销售均价为 13826 元/平方米
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效果图
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
可选房源3864套
销售均价为 12708 元/平方米
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效果图
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
可选房源3392套
销售均价为 14611 元/平方米
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效果图
据了解,这三个地铁社区均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资源,均毗邻地铁站点。
根据目前地铁站点规划建设位置,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与地铁站点直线距离大约在250-650米左右,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与地铁站直线距离大约600-900米左右,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与地铁站点直线距离大约在350-800米左右。
与此同时,三个地铁社区均同步配套建设商业、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等相关设施,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一站式服务。
厦门保障性商品房
选房配售通知一出来
就有不少网友表示
房子区位都不错
如何才能申请到呢?
有什么申请条件吗?
今天
小编就爆肝给大家整理一份最新最全的
保障性商品申请大法!
速看!
注:目前2019年批次的保障性商品房配售方案还未出来,此次整理的申请条件以2018年批次的保障性商品房为参考。
供应对象
(一)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应当在本市无住房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家庭申请:在申请之日前,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2人取得本市户籍,且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2.单身居民以个人名义申请:在申请之日前年满35周岁,且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上述申请条件为基本申请条件,其它包括家庭人口、婚姻、户籍、住房等与取得保障性商品房轮候资格相关的申请条件详见《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厦门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5年内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5年的;
3.作为商品房委托代理人或者通过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未满10年的;
4.申请人属离异的,离异时本人、原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住房,且离异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3年的;
5.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
(三)已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即目前已纳入受理范围、已选房、已入住的家庭,不能参加本批次保障性商品房意向登记。
(四)申请家庭成员要求
①申请保障性商品房的家庭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②申请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③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以及其他具有抚养、扶养或赡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户籍的,也可以共同申请;
④现役军人符合转业进厦安置条件,且其家庭符合保障性商品房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保障性商品房。
那么,如果落户没满3年
就不能申请了吗?
当然不是!
——这几种特殊人群
也可申请保障性商品房
符合条件的本市高层次人才也可申请购买
2018年重启的保障性商品房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在保障对象方面,将本市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也一并纳入。
针对这些高层次人才,没有户籍限制、年龄限制,只要他们在本市工作,并且是符合《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规定条件的A、B、C类人才,就可以来申请保障性商品房。
保障性商品房还可面向这类人群进行单独批次配售,条件将在具体配售方案中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
今年7月31日
厦门召开“三高”企业发展大会
出台了“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住房保障政策
又有一批人申请厦门保障性商品房
不受户籍限制
配售对象
“三高”企业在本企业内部无异议的前提下,自主制定本企业保障性商品房切块房源的分配方案,分配对象为:
具有本市户籍的符合本意见规定的本企业骨干员工,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不受本市户籍限制)应符合在厦无住房、房产转让行为满5年等申购保障性商品房的条件。单身员工可不受年满35周岁的限制。
审核公示
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分配名单经“三高”企业确认,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每年7月底前行业主管部门将汇总名单发函市住房保障中心,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发函市人社、公安、税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复核骨干员工的学历、职称、社保、户籍、工资薪金等基本条件;由市住房局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复核骨干员工申请家庭在厦住房等情况。
综合上述各部门复核情况,纳入保障性商品房单独批次审核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对符合配售条件的,按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交房入住后的使用、退出、监督管理等事项按保障性商品房规定执行。“三高”企业切块分配房源在1年内未能配售的,由市住房部门收回。
此外,市住房局在全市统一分配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中划出一定比例,针对未纳入切块分配保障性商品房的“三高”企业,根据实际房源情况安排单独批次配售给骨干员工。
那么,何为“三高”企业呢?
骨干员工又如何认定?
“三高”企业
具备“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特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优质企业。
具体包括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市重点工业企业
和市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
以及营收超亿元且上年度增速超20%
或者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
图片来源:厦门日报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是指在经厦门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所确定的“三高”企业中,当年度工资及薪金收入(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应税数额为准)达到厦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厦门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5倍,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
⑴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位),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凭,下同);
⑵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⑶ 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24个月;
⑷ 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
对于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条件,但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且达到年工资和薪金收入要求,经该“三高”企业认定的,也可视同为骨干员工,在不突破该“三高”企业可获得配租配售份额的前提下,该类人员可参照享受骨干员工住房保障政策。对于配售保障性商品房的,视同骨干员工的人员总数不得超过该“三高”企业实际享受数的20%。
虽然目前
哪些企业对应哪些保障房片区
等具体条例还未出炉
但是今年以来
厦门完善了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
出台了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住房保障办法
不断拓宽、强化各类产业人才
和员工的住房保障方式
更有力地吸引人才来厦、留厦
共同服务和推动城市发展
值得期待!
主编丨谢康 编辑丨静静
综合来源:厦门日报、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