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厦门住房公积金政策已有三次调整,从7月1日起,部分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调整。其中提取政策有两点变化: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该自住住房所在地须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须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职工到异地工作,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应办理异地转移接续;非厦门户籍职工未在异地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于此同时,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上,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也就是说厦门公积金首套首付比例提至30%。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一)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按照我市同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执行,住房贷款记录包含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公转商贷款)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体现的住房贷款记录;我市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标准发生变化时,随之相应调整。
(三)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紧接着
自8月1日起
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
按0.6执行!
就在7月1日公积金新政策执行后,就有网友咨询,由于首付超出家庭经济能力范围,当时得到的答复是政策已经出台,仍需按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个变化,10.8日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也就是说大家目前可以比较快地申请到公积金贷款了,另外,此前办理公转商业务的不受影响。
最后,附加厦门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供大家参考:
(一)厦门公积金最新贷款政策
a 贷款额度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b 首付比例及利率
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意:住房总价款按购房合同总价(工程总造价)与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
(二)贷款条件是什么?如何才能贷足120万?
a 贷款条件
贷款的核心要求是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且个人信用良好。
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b 如何贷足120万
从公积金网站计算器测算和中介获知的信息,个人月缴存1000元以上,可以贷足120万的。月缴存1000元,缴存基数8333元。
(三)厦门公积金缴存
a 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缴存比例——厦门目前的规定是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在5%-12%范围内确认,如果企业经营确实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执行到2019年6月30日)
缴存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厦门月平均工资的3倍,目前上限是¥18864(每月公积金上限个人加公司总计¥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