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以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资产)标准放宽
2017年版的标准:2-3人户家庭年收入应不高于10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
2020年新标准:2-3人户的家庭年收入则要求不高于11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4万元。4人及以上户的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5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60万元。
需要提醒的是,有两点规定是没变的:
★ 1人户本市户籍欲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其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不变。
★ 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本市户籍家庭社会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较2017年版均没有发生变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2平方米的本市户籍家庭,仍旧属于住房困难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