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厦门市企业在职职工,可申领厦门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厦门市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 个月)以上。办理异地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厦门市的企业职工,其在异地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计入累计缴纳时间。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为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或职业技能等级目录内的证书。不限考试地点 不限发证机关,外地(省)证书也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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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1、普通工种补贴标准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标准与我市现行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相同: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
▶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
(特殊工种如电工证,中级证书补贴标准1400/人)
补贴标准在部和省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并接近最高限额。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职工即日起可到企业所属的市、区社保机机构现场申请
2、网上个人申报。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自助办理申请补贴,审核结果通过绑定的手机号码予以告知。
(申领的补贴金直接发放至申领人个人厦门银联卡中)
申请地址
(需在社保缴交所在行政区申请)
各区行政服务中心:
思明区前浦东路20号西侧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 0592-5863086
湖里区安玲二路106号鲁班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 0592-5383407/5383441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 0592-6071323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 0592-6583257
同安区环城西路97-99号人力资源大厦
联系电话: 0592-7229881 (6、7号窗口)
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592-7889775 (16、17号窗口)
上班时间: 周-至周五9:00-12:00;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