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来厦
需要办哪些手续?
……
一起来看看吧!
留学人员来厦
首先要进行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
留学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公派、自费出国学习,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等学习进修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第六条留学人员持相应的证明材料向市留学人员工作机构申领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
从香港、澳门、台湾出国的留学人员适用本规定。到香港、澳门、台湾学习、工作的同等条件人员参照适用本规定。
办理链接:http://hrss.xm.gov.cn/
咨询电话:0592-12333、0592-5051722
关于留学人员身份认定
这些问题很常见
办理留学人员身份认定有什么条件?
答:要认定为留学人员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出国留学,获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等学习进修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学者、进修人员。
办理留学人员身份认定需要先做教育部学历认证吗?
答:是的,出国留学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需先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出国学习进修是否必须满一年才可以办理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多段出国经历是否可以合并计算?
答:是的,到国外学习进修需满一年以上才可认定为留学人员。进修时间以护照上出入境记录为准。多段出国经历不可以合并计算。
办理留学人员身份认定需要现场办理,留学人员身份认定有有效期吗?
答:留学人员身份认定采用全程网办,不需要现场办理;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已取消有效期,长期有效。
留学人员在厦工作
还需要办理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经资格认定的留学人员在厦创业、工作,凭相关证明向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办理链接:http://hrss.xm.gov.cn/
咨询电话:0592-12333、0592-5051722
对于留学人员工作证
您可能还想问
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有效期限是多久?到期了如何换证?
答: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有效期限为2年。证书到期后,应登录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换证。
办理了留学人员工作证,在子女就学方面可以享受什么优惠?
答:留学人员凭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在子女入学入园就读等方面享受本市居民待遇。
留学人员落户厦门
需要办理
留学人员落户资格审核
办理留学人员工作证后,需落户的申请人可前往公安户政窗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❶经资格认定的留学人员在厦创业、工作,凭相关证明向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❷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可按下列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落户:
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本市不受出国前户籍情况限制,凭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申请落户;
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凭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可为其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申请落户。
办理链接:http://hrss.xm.gov.cn/
咨询电话:0592-12333、0592-5051722
留学人员还可以享受这些福利
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
引进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人员启动从国外带来的科研项目予以资助。
申请条件:
在国外留学获得硕士以上学位(不含出国进修访问);
新引进到我市企业(不含创业)、市(区)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且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在厦已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在申报单位;
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申报的项目未获得我市科技项目资助或其它留学人员专项资助。资助标准为:重点类项目:15万元;优秀类项目:10万元;启动类项目:5万元。
办理链接:http://hrss.xm.gov.cn/
咨询电话:0592-12333、0592-5051722
留学人员项目配套资助
对获得省级以上留学人员专项科研启动经费的项目原则上按1:1提供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资助。项目已获得市(区)级财政扶持的,不再重复配套资助,只可补足差额部分。
申请条件:
获得省级以上留学人员专项科研启动经费资助;
项目获得资助后按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活动和使用资助经费。
办理链接:http://hrss.xm.gov.cn/
咨询电话:0592-12333、0592-5051722
留学人员交流活动资助
本市企事业单位邀请海外留学人员来厦进行学术交流、技术交流。
申请条件:
❶受邀的留学人员原则上应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为目前在国、境外工作的专家、学者;
❷受邀人应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或是在国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或是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的人员;
❸举办的学术交流、技术交流要有创新性、前沿性、实效性,具有影响力和推广价值的,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
交通补贴:亚洲地区最高不超过2000元,亚洲以外地区最高不超过5000元;
住宿费用补贴标准:300元/天。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5天;
专家咨询费补贴标准:按实际支出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办理链接:http://hrss.xm.gov.cn/
咨询电话:0592-12333、0592-5051722
如果您是高层次留学人员
还需要办理
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评审认定
高层次留学人员,是指出国留学取得博士学位,以及取得硕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或技术职务的人员;
在国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并为本市急需的其他留学人员,不受前款条件的限制。本市引进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五十五周岁;每年在厦门工作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实验室、研发平台等不在本市的除外。
办理链接:http://hrss.xm.gov.cn/
咨询电话:0592-12333、0592-5051722
关于高层次留学人员
还有这些常见问题您可能遇到
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任何时候可以申请办理吗?
答: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集中评审认定,可以关注留学人员服务平台或微信号(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了解申报时间。
《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有效期限是多久?
答:《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有效期限为五年。
高层次留学人员在厦可以领取
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
从厦门之外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经工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可按2000元/人.月的标准申请生活津贴。2012年6月1日以后从厦门之外新引进到我市辖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含创业)的高层次留学人员,并符合以下要求:
未享受本市区其他财政各类人才生活津贴和补助;
自高层次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办理链接:http://hrss.xm.gov.cn/
咨询电话:0592-12333、0592-5051722
领取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
这些问题您可能也想问
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是由个人申请还是单位申请?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由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登陆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如实在线填写《厦门市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申请表》、《在职在岗证明暨名单汇总表》后网上提交。生活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两千元,发放期限最长为五年。
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的发放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原则上每半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1月份与7月份。
享受了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后还能申请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吗?
答: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要求申请人未享受本市区其他财政各类人才生活津贴和补助;如已享受了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需退还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后再申请高层次留学人员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