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岛Big News
刚刚!
厦门出台抢人新政
符合条件的人才就业满一年
即可在岛外购房
新一轮抢人大战
强势来袭!!
人才在厦购房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
2、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非本市户籍人才
3、在厦无住房并且在厦稳定就业1年以上
4、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接下来
一起看看具体的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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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巢引凤,政策先行。我市着力构建“全覆盖货币补助、多层次住房保障、科学化运作管理”的人才安居保障工程,采用一系列政策举措,为人才在厦门创新创业提供更加优化的安居环境和保障。
近期,市住房局、市人社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联合出台政策,进一步加大人才住房保障,推进各新城片区产业和人才聚集,促进职住平衡,助力“大招商招大商”,服务跨岛发展战略。
精准滴灌
筹集住房,优化服务,满足不同人才居住需求
我市通过多渠道建设和筹集住房,针对不同类型人才分类实施“精准滴灌”,为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三高”企业骨干员工等全市各类人才按不同定位配售配租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以满足不同类型人才群体的安居需求。近年来,已通过公租房解决了约1.4万名在厦无住房职工的居住问题,其中,面向“三高”企业专门批次首批已配租121套(363床),保障性商品房(人才批次)选房和“三高”企业保障性商品房房源切块分配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准备中。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各类住房保障力度,利用产业园区周边和集体预留发展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公租房;通过商品住房竞配建、地铁社区定向供应等方式筹集保障性商品房和人才住房。
针对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含可对应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非本市户籍人才,我市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服务,简化程序,满足其自住住房需求。符合条件的人才如在厦无住房并且在厦稳定就业1年以上,凭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可在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范围内购买1套自住商品住房。同时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取得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住有所居
创造宜居环境,让人才住得下住得好
让人才从“有住的”迈向“住得好”,我市一直朝这个方向努力。今年,我市将把目光更多地投向人才住房配套设施完善,让人才走出公寓就可以享受生活、娱乐设施带来的便利。将优化项目选址布局,并借鉴市场化长租公寓运营机构的经验,完善各项功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在公租房集中型公寓试点配套健身房、影院、咖啡吧、共享厨房、共享洗衣房、共享休闲区及公共客厅等共享交互空间,满足“新市民”群体的住房需求,提升居住体验。针对高层次人才相对集中的区域,还可筹建专门的人才住房,配备医院和学校,满足高层次人才居住、健康和子女就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