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45岁以下人才凭本科学历证书即可落户。
4月8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通报《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相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举措升级,放宽落户门槛;同时,在南京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本科毕业生,在南京无自有产权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可优先购房。
根据“南京发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在南京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从今年元旦开始执行的《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明确:在南京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等七大类人才,具有优先购买商品房的资格。根据该办法,每个商品房项目每批次优先供应人才的房源为上市销售量的20%-30%。原则上,每批次上市量不足100套的项目,人才优先供应比例按20%计;100套以上的项目,人才优先供应比例按30%计。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购房服务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办理报名登记、选房、认购、缴款、签约等手续时须本人持《人才购房证明》,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
此外,《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鼓励金融机构为人才提供优惠、便捷的金融服务。政府定向筹集的房源原则上以优惠的价格、较低首付比例向符合条件的人才供应。
除了放宽落户门槛,保障人才安居,《措施》还包括拓宽就业渠道,促进企业吸纳,营造便捷准入创业环境,有效支持激励自主创业,鼓励大学生入伍,优化就创业培训,加大定向扶持力度和加强就创业指导服务。